您所在的位置:新安房产网 > 房产新闻 > 业内观点 > 正文

新华网:用扩内需资金维持高房价不妥

新华网 | 2008-11-22 13:05:50 | 字体:   | 视力保护: | 评论

北京市将选择部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通过政府收购等方式,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或限价房进行销售(11月20日《法制晚报》)。

北京市此措施对于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加快保障性住房进度十分有利。但有两个问题值得重视:一是此做法有维护高房价之嫌。政府拿钱购买市场上的现房,必然推动市场需求,结果维持的是高房价。二是政府以市场价格购买普通商品房,又以低于市场价格转化成保障性住房或限价房进行销售,政府必然要倒贴中间差价,这个差价必然落入开发商的腰包。这等于政府白白给开发商送钱。

那么,购买普通商品房的资金从何而来呢?笔者估计有两条渠道:一是政府从财政资金(包括土地出让金)中拿钱,这个可能比较难,因为财政资金僧多粥少。二是可能从这次扩大内需的资金中拿钱。这种利用扩大内需资金托市维护高房价,把内需资金送入开发商腰包的做法,有违中央扩大内需的精神。

中央4万亿投资要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予以支持,明确要求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中央“救房市不是救高房价”的意图十分明显。通过加大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保障性安居房工程建设,可以一举三得:一是启动了内需,二是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投放使得高房价开始回落,三是解决了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而部分地方政府采取直接购买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做法,与新建保障性住房相比较成本大得多,白白浪费了一部分扩大内需资金,又维护了高房价。

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举措决不能走样和变味。在建立保障性安居住房上,应按照中央要求进行新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而不宜用扩大内需资金购买现有市场商品房来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那样的话,扩大内需资金的使用效果将大大削弱。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卖现有房拉动经济的效果比新建房要差得多。中央提出建设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等低价房屋既能缓解一部分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又能刺激经济并且平息社会公众对高房价日益不满的情绪,决不能变味,应不折不扣落实下去。

地方政府需要做的,应该是督促开发商适应市场形势,降价销售,这是恢复交易量、活跃房地产的正确出路,也能够促进消费启动。从长远来看,这才会真正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内需 资金 高房价   作者:余丰慧 | 编辑:XAFDC114
新闻评论
称 呼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
说 明
评论内容
新闻搜索
 
楼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