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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房贷细则紧急召回 银监会将补充意见

都市快报 | 2008-10-30 18:09:33 | 字体:   | 视力保护: | 评论

本该在周一出台的银行房贷新政细则,周三仍然不见踪影。

杭州各大银行昨日均表示,有关房贷新政的执行细则还没有最后“定稿”。此外,除了农行,工行、中行等银行也在周二出台了各自的房贷细则,但都在当日晚间被紧急“召回”。杭城某银行个贷部人士透露,银监会近日很可能出台新的房贷意见,对房贷新政中争议较多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补充说明,这或许是细则被叫停的主要原因。

从前日几家银行短暂公布的细则看,一些房贷条件已经比较宽松。比如按照农行的细则,贷款人购买非普通住房,只要是首次购买或购买改善型自住房,首付款比例均可不低于25%,优质客户还可享受7折优惠。而在工行的“作废版细则”中,也明确优质客户只要是首次购房,或改善型购房,不论贷款房源是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均可贷款八成,且享受七折优惠利率。

“这些房贷条件相比去年已有不少松动。”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说,“但公布后却又被紧急召回,说明监管层可能并不认可这种松动。”

据了解,10月22日房贷新政出台后,业内对于如何确定自住房、普通房、首次购房以及改善型住房等问题,还存有较多争议。因此,更多业内人士认为,监管机构叫停银行出台房贷细则,可能是要对争论的焦点进行进一步的解释或说明。

此前,银监会曾在24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除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外,其余情形均继续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其次,各商业银行应对借款人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做好尽职调查,根据有效证明加以甄别,并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合理确定贷款首付比例。第三,各商业银行要对个人住房贷款进行严格的全流程管理,强化风险管控责任,严肃查处通过假权证、假按揭、假首付等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不断总结经验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关键词: 银行 房贷细则 召回 银监会 意见   作者:佚名 | 编辑:XAFDC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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