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索赔280万元
原告律师在庭上出示了市规划局的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验收意见上明确注明,“鼎盛时空”-1———26层符合规划要求,同意规划验收,但27-30层住宅暂不予规划验收。
他认为,开发商擅自增建楼层,违反了双方之间合同约定,造成房屋贬值,因此业主完全有权索赔。
“我们还测算了第27-30层销售可得利益。”原告方称,多出四层楼总面积3244平方米,根据开发商销售价3680元/平方米计算,扣除成本,开发商的毛利润在700万元左右。
“此次起诉的业主,拥有的房屋面积占整栋楼面积的40%左右。”原告律师称,因此起诉索赔的金额为700万的40%,即280万元左右。
已被处罚160多万
“我们已经受到了处罚。”银昌公司总经理周荣昌称,去年沙区规划局便对超出楼层的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500元进行了处罚,“遭脱了160多万元。”周荣昌说,“我们做房地产的也没法啊,有很多安置户,不多修房,成本就降不下来。”
被告方银昌房产公司的代理律师在庭上称,坚决不同意赔偿原告的损失。在接房时,业主们都在“入住验房单”上签了字,这就表明他们并不反对多建出来的四层楼。
“在验房单上签字只能证明业主对自己的的房屋无意见,并不代表对整栋楼无意见。”原告律师反驳。
被告方还认为,147位原告与银昌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有条款规定,经过规划部门许可的规划变更,业主如果有异议,可以在15日内提出退房,但是147名原告都已接房,无一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出退房,开发商并不存在违约行为。
此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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