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甘肃频道10月13日消息 兰州日报讯 9月26日至10月10日,在兰州市2008年经济适用住房受理申请登记期限内,15天的申请时间里共有5000多户市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本月底市房改办将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向社会公示。这是记者从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的。
据市房改办负责人介绍,从即日起,房改部门将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信函索证等方式,对所有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复核,计划本月底在媒体和兰州房地产网对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公示之后,再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核发《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简称《准购证》),确定准购面积,作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凭证。
取得《准购证》拟购买安宁区桃林路和培黎广场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11月10日-12日到安宁区桃林路售房现场进行配售登记。取得《准购证》拟购买城关区砂坪村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11月10日至12日到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城关区静宁路175号浩森写字楼13楼)进行配售登记。
| 称 呼 | ||||
| 说 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