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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欲托市百姓起质疑 救市到底救了谁?

半月谈 | 2008-10-9 10:47:43 | 字体:   | 视力保护: | 评论

楼市何处去,政府当作为

在楼市涨幅趋缓、楼价暂时低迷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其实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许多读者的看法是:楼市的暂时低迷,正是市场调节的一种良性反应,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多从民众的利益出发,对这种良性反应予以保护,这对稳定房价,遏制开发商暴利,进一步挤出房市泡沫大有裨益。

叶祝颐读者表示,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房价成本与供求关系决定房价,百姓是否决定买房,应由他们与开发商在合法市场框架内博弈。在楼市低迷的境况下,政府督促开发商还原房价成本,剔除暴利空间,理顺房产市场供求关系,才是恢复消费者对房产市场信心的关键。如果地方政府不在打破卖地财政思维,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尊重公众住房消费知情权,推动房价理性回归等方面下工夫,恐怕再多的救市设想也是一厢情愿。

瞿方业读者说,地方财政是公共财政,在用于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应该最大限度地考虑普惠性,应最大限度地考虑改善弱势人群的生存条件,而不是谁有能力购买商品房谁就可以得到国家补贴。如果一定要补贴,如果地方财政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加大经适房、廉租房的投入力度,加大各类社会保险的投入力度,实现全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

河北读者友瑜建议:面对一些地方政府发放购房补贴的救市怪象,一方面,决策者应加以反思,检视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另一方面,上级有关部门应该介入干预,加大地方政府部门违规成本,避免更多荒唐救市举措出笼。

江西读者彭兴庭认为,要使房地产市场按照自身的经济规律发展,首先,地方政府应该退出房地产一级土地垄断市场,真正回归“守夜人”的角色。其次,还必须重构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比如,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要求出发,让官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取消那些诱导地方干部在短期任职时不顾房地产市场长远利益的考核内容,拓宽公众参与房地产市场决策的渠道,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的作用。并且,从利益兼顾和互动的角度,重构中央与地方的利益格局,建立中央与地方在房地产市场利益分享上的补偿机制,通过产业、区域政策及相应的税收、信贷、利率手段,激励地方政府参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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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救市 质疑   作者:佚名 | 编辑:XAFDC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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