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获2.57亿土地补偿款后将与合作方共同开发
26日,上港集团发布的半年报中,出现了这样一句话“上半年集团汇山中块地块由政府依法收回,取得补偿净收益25692万元,属预算外收益。”
记者心生疑惑,难道继长风地块、南京东路163地块之后,汇山码头中地块也难逃退地的命运?然而,经过一番分析以及采访之后,记者认为,汇山码头中地块的出让仍在正常进行之中,其公告中所称的“政府依法收回”并非指“退地”。
此“收回”非彼“退地”
北至杨树浦路、东至上海航运交易所边界(汇山东块)、南至规划滨江绿地的汇山中块地块,是北外滩最重要的地块之一,面积达1.9万平方米,容积率3.9,可建面积达7.425万平方米,
汇山中块地块,亦是上海市2008年3号土地公告中的一幅商业办公用地。今年3月份,上港集团旗下(占有50%股权)的汇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刚以11.233亿元的挂牌起始价,摘得了原来由其母公司拥有使用权的该幅地块。
然而,在昨天发布的上港集团2008年上半年的中期报告中,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有关内容方面,出现一句涉及“政府收回”的话:“上半年集团汇山中块地块由政府依法收回取得补偿净收益25692万元,属预算外收益。”
由于近来上海长风地块、南京东路163地块等曾经拍出高价的热门商业地块先后遭遇“退地”的命运,记者不由心生怀疑,难道坐拥北外滩黄金地段优势的汇山中块地块最终也难逃退地的命运?为此,记者采访了虹口区相关部门,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汇山码头有3块地——东块、西块和中块,其中的东块确实在前年和去年因退地出让过两次,但汇山中块从今年年初出让至今,都在正常地开发航运大厦,没听说过有变动。”
记者认为,更加合理的解释应该是,汇山中块的使用权,原本就是属于上港集团,而今年3月该地块只有通过虹口区政府以招投标方式公开出让,才能将之转成经营性用地,同时,虽然汇山中块最终由原来“地主”的控股子公司“汇港”中标获地,但这并不影响虹口政府在出让中必须“收回”地块,以及出让完成后对地块原使用方——“汇港”的母公司上港集团进行补偿。
为子公司获地抬高门槛
事实上,从今年2月上海3号土地公告中最受瞩目的汇山中块出现于出让市场伊始,这一地块的出让条件就被认为是“迷雾重重”。
汇山中块的挂牌起始价高达11.233亿元,折合楼板价约15128元,但还是吸引了包括和黄、新鸿基在内的十多家顶级商业地产开发商领取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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