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的降价之举,不应该受到责难,而应该受到肯定。其他开发商应该与万科比着降价,比着销售房屋,而不应看万科的笑话。
编者按:当前,万科在长三角地区的降价已经演变成为一个社会事件,房地产波动可能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开始显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企业策略选择与社会个体在市场交易行为的利益冲突中,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在万科降价事件当中的企业行为和消费者行为?我们应该如何理解一个市场经济社会当中的契约精神与契约行为?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
就有关问题,观点地产网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我们力图通过"万科降价"事件寻找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易行为的原则与基础,也希望能够理清在一个合理的市场经济社会交易行为当中所蕴含的公平、公正的契约精神。我们期待每个人可以理性的看待自身的市场交易行为并能够为自身的交易负起责任--无论是万科还是购房者。
以下是对著名财经评论员时寒冰的采访:
观点地产网: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房地产市场波动当中的风险?大多数时候房地产企业在销售自己的产品的时候一般很少提及到房地产产品作为投资产品可能带来的风险,房地产企业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否需要提醒消费者此类风险,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风险出现交易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
时寒冰: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波动,与其他市场的价格波动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只是,因为它属于大宗商品,人们更重视一些罢了。当然,房市中的投机者对价格波动的敏感度,要远远超过自住性购房者。
我首先要说明一点:投资和投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许多人把他们混淆在了一起。投资性购房的目的是为了将房屋出租以赚取租金,而投机性购房就是为了低买高卖,赚取其中的差价。
住房的功能首先是满足居住的需要,自住房购房与以出租为目的的购房,最终都是为了满足居住的需要,这两种消费形式对房价的影响是良性的。而占据很大比例的投机性购房行为,则容易抬高房价,因为买主购买房屋既不自住也不出租,而是空置着等待升值。
购房者基本都是心智成熟的行为人,他们应该知道自己把房地产产品当成投机产品的风险,开发商提示风险与否并没有太大意义。当然,如果法律要求开发商必须提示风险,他们就应该遵守。但据我所知,我国法律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观点地产网:国内目前的情况似乎是:在其他消费品和投资品(譬如股票)在出现贬值的时候大多数消费者或是股民可以接受,但却出现无法接受房产贬值的情况。您如何理解这样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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