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了,心情一般,说一下遗憾的事情:
1、地暖是最大遗憾,我第一次见地暖一个单元一个分水器,在管道井里(具体是一个单元一个还是一座楼一个,还有待考证,反正可以确定不是一户一个)。物业给出的解释:方便你们装修,避免分水器漏水淹了家,无语。原来打算自己找人改一个,但朋友们大都建议,不要改,万一以后改了供热不好,物业就说是你改坏了。
2、收了1500元的装修保证金,比市价高,然后我跟物业交涉,物业拿出一份很具有年代的文件,说文件规定100平米以下是1500元、100平米以上是2000元,而且要求是必须在6个月内装修完毕。(潜台词自然是,你不听话就别拿钱了),不过我个人估计这1500元可以确定是肉包子打狗,有去难回了。
3、五证是有,但传说中的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两表(住宅面积实测表、竣工验收备案表)没见上,只有一物业提供的一个房屋验收交接单,也基本等于废纸,继续借用大红的话,大问题修不了,小问题不用修。插播一小话题,给物业交钱时遇一期的一位业主,问下雨漏水的问题解决没,然后物业先说正在处理,时间待定,业主有点火就冲了一句,然后物业也毛了,摔了一句话,你那个属于设计缺陷,一期的都有,不属于质量问题,意思是不属于修的范围内,我听的冷汗直冒,人才啊,绝对是人才,这种解释真是无敌。(我是二期的,一期的比我们少10来W,但据说问题更大,插播话题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4、车位,因为当时买房时没有硬关系,所以没有搞上车位,交房的时候就顺便咨询了一下,物业说卖,一个大概4000到5000,然后我就说可以,但是请问谁给开证明收据,物业还是开发商,物业说是开发商,然后我就去找开发商,开发商说我们车位不可能卖,只可能租,过后一个KFS小后生偷偷把我拉在一边说,哥,就说物业便宜卖你,你敢买么,你们的合同已经在建设局备案了,你认为物业有本事能在房地局备案的合同上加上车位,这个物业能干多久还是个未知,你这个物业买了车位,假如明年换了个物业,不承认之前的物业出售车位的行为,你拿个收据基本是预哭无门,打官司都打不赢,本身小区的车位如果不在合同上特殊标准的话,属于小区公共设施,不能买卖,只能租,小后生说的挺在里,所以我后也没带要在去找物业去问车位的事情,只能暂时走一步算一步了。
不说了越写越闹心,有些小问题比较小还好处理点,有些还暂时没发现,待续,发些PP,见识一下我的猪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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