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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事黑皮书 高房价严重阻碍经济发展

博客 | 2008-9-5 10:57:17 | 字体:   | 视力保护: | 评论

社会保障不健全,意味着民众要承担因此留下的巨大缺口,负担本来就加重了,高房价一下子将民众多年的积蓄洗劫一空,而因保障缺位留下的缺口仍要负担,内需还怎么拉动?

许多专家、研究者、房地产开发商,常常根据我国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来论证高房价的合理性,但他们故意或无意中忽略了:医疗、教育支出的增长速度是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两倍、四倍(以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以上这一基本事实。民众收入的提高并不意味着购买力的同步提高,因为,社会保障的不健全蚕食了民众相当一部分购买力。

第三,财富分配畸形。我国是一个两极分化的社会,中等收入者不足,而中等收入者恰恰是构成消费的最重要力量,而高房价重点打击的就是中等收入者(高收入者不怕,低收入者由政府提供住房保障)。

同时,在我国的财富分配中,过于向政府和企业(尤其政府)倾斜,这也削弱了民众的消费能力。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消息称,今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稳定较快增长,累计完成325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5%,增收7606亿元。我国上半年的GDP增速为10.4%,税收增长速度是GDP增速的3倍,而这一状态已经持续多年。为什么两税合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后,税收仍然高速增长呢?主要原因是征管水平大幅度提高。我国过去在设计税收机制时,考虑到实际征收率不高的因素,实行“宽打窄收”即名义税负高和实际税负低的征税机制,而现在我国的税收征管一直在提高。税收收入大幅度增长本身就凸显了减税的紧迫性。

国家发改委去年公布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6》指出:从资金流量核算结果来看,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出现了向政府和企业倾斜的现象,政府和企业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断上升,而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持续下降。并且,政府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仍保持扩大之势。而根据国际上通常的发展路径,当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之后,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通常是上升的。

所以,要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让民众分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应通过减税实现藏富于民;通过挤压房价中的暴利,挤压既得利益集团的利润压低房价,让人民安居乐业;通过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消除民众的后顾之忧。只有这样,我国的内需才能真正被拉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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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房价   作者:佚名 | 编辑:XAFDC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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