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07年城镇化率达到40.25%,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45平方米。
据燕赵晚报8月21日报道,从8月20日河北省召开的2007河北省城镇化发展统计监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7年全省城镇化率突破40%,达到40.25%。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5.9辆、家用电脑49.7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45平方米。
2007年,全省城镇聚集水平提高,人口加速向城镇聚集。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5.9辆、家用电脑49.7台,分别比上年增长31.8%和16.4%。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改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45平方米。
通过对11个设区市城镇化率进行比较,城镇化发展综合指数占前三位的为唐山、秦皇岛、石家庄。经济发展水平前三位为唐山、秦皇岛、石家庄;城市建设水平前三位为:石家庄、秦皇岛、邢台;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前三位为唐山、廊坊、石家庄;社会发展水平前三位为石家庄、秦皇岛、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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