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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无房夹心层 住房实现居者有其屋

人民日报 | 2008-7-27 7:58:58 | 字体:   | 视力保护: | 评论

    随着不久前厦门市900多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喜迁首个社会保障房小区——万景公寓的新居,该市非低收入无房户也盼来了喜讯:厦门市日前决定出台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新政策,在解决占户籍人口40%的低收入市民的住房保障问题的基础上,向非低收入无住房的“夹心层”家庭提供低价的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真正实现全体市民“居者有其屋”。

    厦门市从2006年以来通过廉租房、社会保障性经济适用房等社会保障性住房,基本实现全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然而厦门非低收入群体中仍有部分家庭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据测算,这部分家庭约有1.5万户。厦门市认为,政府对这部分市民也有住房保障的责任。根据厦门市的财政能力,可以对非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予以适度住房保障。

    厦门市申购保障性商品房的具体政策为:两人以上的家庭,只要是无房户,且具有厦门户籍(其中至少一人3年以上),就可以家庭的形式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按目前厦门商品房价格计算,购买保障性商品房要比商品房便宜30%至50%。

    厦门的保障房建设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承担。目前该市正在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速度,规划的20个保障房项目已开工建设17个,已开工项目累计用地面积140.7万平方米。预计2010年底可提供保障性住房房源4万套以上。(记者 蒋升阳)

关键词: 厦门保障 者有其屋   作者:佚名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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