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获悉,7月9日至7月21日,该市共发生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3起、死亡5人。针对近日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合肥市建委将成立多个督查小组对该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将根据情节进行问责,采取限制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理。
通过事故原因分析发现,有关事故单位存在对地下暗挖作业(人工挖孔桩作业)危险性认识不足,在没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下贸然开工,此外,盲目施救造成事故的扩大;另外,事故单位疏于对周围施工环境检查,在高压线附近吊运作业,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项目管理混乱,多单位交叉施工安全职责不清,安全设施变更后,没有及时恢复,危险部位也不进行应有的安全警示提示,造成悲剧发生。
针对这些事故的发生,合肥市建委将成立多个督查小组对该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并将强化和完善法人责任制,对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在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济处罚的同时,根据情节进行问责,采取限制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理。
同时,对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被两次责令停止施工的;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规定,向省建设厅建议暂扣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限制承建业务,用法律的力量来约束各方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另外,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尤其是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脚手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要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