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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成开发商“替罪羊”

江淮晨报 | 2008-7-4 9:49:00 | 字体:   | 视力保护: | 评论

物业与业主为何屡屡斗气,昨天,本报报道了合肥方圆华庭小区“物业撤走,小区垃圾‘当家’”一文。针对其中的因物业费难收而引发的管理问题,合肥市房产局有关人士指出,管理难原因之一就是由于开发商遗留下太多问题,造成业主的不满,继而将“怨气”撒到物管身上。原方圆华庭物管李斌主任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居民不交电梯费,是导致物业公司入不敷出,被迫撤离的重要原因。而据一些居民在采访中称,当初他们在买房子时,开发商就承诺电梯费不用交,这部分费用将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开发商当初有承诺,我们当然不会交。”一位居民说。可是,李斌称,他并不知晓开发商有这样的承诺,居民不交钱可以找开发商,而不应将怒气撒到物管身上。在采访中,还有些居民反映,小区内乱停车现象严重。李斌则委屈地表示,小区移交时就没有车库,而且公共停车位也没有。现在小区居民私家车大增,侵占了小区通道,物业对此也无可奈何。记者昨天采访了省城其他几个小区。小区物管人员普遍反映现在物管不好做,主要在于费用难收。居民不缴费的理由就是埋怨物业管理不到位。然而,几个小区物业负责人同时“诉苦”说,其实很多问题错不在物业,不少都是开发商遗留的问题。如停车位问题、公共卫生配套设施问题、公共活动场所问题。“方圆华庭一事,在合肥不是个例。”合肥市房产局有关人员指出,“一些小区在建成之初,开发商就遗留了一些问题,如房屋的质量问题,配套设施的不完善,公共设施挪作他用等,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就可能引起业主的不满,进而影响到日后物业管理费的收取。而这样下去,势必造成恶性循环:小区内大多数业主不交费——物业管理公司入不敷出——物业撤走——小区无人管理。合肥房产局有关人员同时表示,居民不愿意交物业费,物业也应该从自身找找原因,问问自己的服务是否跟上了,是否与自己的失职有关。

关键词: 合肥房产 开发商 替罪羊   作者:李军 | 编辑:XAFDC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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