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为促销推出种种打折、优惠,这些营销手段吸引了众多购房者。不过,有的购房者反映,购房后要求兑现促销优惠时,会遇到一些障碍。他们呼吁,开发商应诚信经营,不仅在售前把购房者尊为“上帝”,售后更要为“上帝”服务
1“折上折”迟迟未到手
业主:江先生
遭遇:“折上折”在购房后半年多才兑现
今年3月,在苦等了半年多时间后,购房者江先生才领取了“折上折”的3000多元返还金。去年9月下旬,江先生在南宁江南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楼盘实行一次性付款95折,按揭购房97折的优惠。江先生选择按揭购房方式。
当时临近国庆,江先生想等一等再购房。售楼小姐告诉他,当前售价已经是楼盘的底线,国庆期间楼盘的优惠幅度不会比现在大。江先生仍心有不甘,想等到国庆黄金周再买。这时,售楼小姐说,如果江先生马上购房,她可以向领导申请额外折扣,但要求他不能对其他购房者谈及。见“折上折”可以再优惠3000多元,江先生在节前付定金购买了房子。签合同时,江先生以为可以在原总价的基础上,抵减各种优惠折扣。售楼小姐说,按揭总价只能按97折计算,“折上折”因为需要领导审核,兑现时间要晚一些。“既定优惠为什么不能统一核减呢?”江先生对此大为不解。见售楼小姐称肯定会兑现,江先生签订了合同。
可过了今年元旦仍未有消息,江先生打电话问,售楼小姐说,财务需要审核手续,要到春节后才能从账户转钱。过了春节又没回音,江先生再催,对方说因为退钱要统一处理,不能单笔返还,要他耐心等一等。尽管售楼小姐说话很客气,返还的金额也不是很大,但退款迟迟未办妥,总让江先生心里不舒服。
3月,江先生领回了3000多元“折上折”返还款后,并没有感到十分的兴奋。他说,开发商办这样一笔金额不大的钱如此拖沓,真让人怀疑他们的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
点评:3000多元金额对于一家房产企业来说不算多,但不能因为金额小就不及时办理。返还金额其实是服务工作,服务好可在购房者中树起口碑,不然,因为一件小事自毁形象,会后悔莫及。
2 优惠模棱两可惹纠纷
业主:金女士
遭遇:合同界定不清,交纳了以为可免交的电梯费
南宁市民金女士在西乡塘区一楼盘购房时,楼盘声称可免交3年物业费。可交房后,她仍要支付电梯费。
金女士反映,去年她在买房时,问过售楼小姐免交的物业费包括哪些名目。售楼小姐回答,免交的物业费包括垃圾费、物业收费等。金女士以前没住过有电梯的房子,对电梯费没留意,也就没细问。按她理解,物业费也就是除了水电费之外的其他费用。今年4月,楼盘交房时,物业公司要求她交纳电梯费。金女士拿出相关资料,说明购房时开发商承诺可免交3年物业费。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电梯费不包括在内,所以她仍要按每月30元的标准,一次交纳一年的电梯费。
360元的电梯费虽然不高,金女士却认为她与开发商有约定,不应当交。物业公司称如果不交完费用,就不能领取锁匙。备感气愤的金女士找楼盘开发商反映,想让开发商支付3年电梯费,或与物业公司协商免收电梯费,不料却碰了一鼻子灰。
开发商工作人员说,合同上所称“免交3年物业费”,是指物业公司所收的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用,电梯费与物业费是两种不同概念。如果要进一步考究,物业费还不应包含垃圾处理费、维修基金等,因为这些也是不同的概念。拗不过开发商,金女士只好自认倒霉。她说,3年电梯费不过是1080元,业主能承担得起,开发商不该玩这样的文字游戏。点评:业主在购房时,对楼盘开出的优惠措施应当问细、问清,不要想当然地进行理解,这样可以避免误会和纷争。同时,要把优惠内容写进合同,或在合同中显现出来。
3“老带新”优惠金领取难
业主:何先生
遭遇:为领取2000元优惠金颇费周折
南宁市民何先生所购楼盘推出“老带新”奖励2000元优惠金的举措,即老业主介绍新业主购买房子,楼盘奖励老业主2000元现金。宋先生与何先生是好朋友,听说何先生打算买房,他推介自己所住小区。觉得宋先生所购楼盘质量不错,何先生遂决定在该楼盘购房。去年11月,楼盘推出“老带新”奖励2000元优惠金等促销方式,何先生抓住时机购买了房子。
宋先生提出,他介绍优质楼盘,何先生请他吃饭即可,2000元优惠金他不领,让何先生抵减房价。何先生接受了宋先生的好意。楼盘工作人员说,这2000元优惠金本是由老业主凭业主卡领取的,改由何先生领取,需要改变相关手续和程序。起初,售楼部称在签订合同时,从房子总价中减少2000元。在签订合同时,又称不能这样办,要以现金方式返还。过后,售楼部又改口说,优惠金在业主开始交付月供时,才能返还。何先生3月才开始交付月供款,这意味着3月以后才能领取2000元优惠金。何先生了解到,在其它楼盘,很多业主“老带新”优惠金最长不到一个月就能结清。对这笔本无意领取的优惠金,何先生觉得成了“鸡肋”。
楼盘提出,只要宋先生亲自来领取,事情就能马上办妥。可是,宋先生经常在外地出差,而且他也向售楼部负责人说明优惠金交由何先生领取,领取人不同,事情就变得这样难办,让何先生哭笑不得。为此,他曾动过弃领的念头。2月上旬,楼盘有关负责人听到反映后,提出让何先生写一个代领的字条先领钱,待宋先生回南宁再补签字的办法。就这样一个简单办法可以解决的事情,却拖了3个多月才办妥。
点评:楼盘在提供服务时,应为购房者想得更周到、细致。比如,把“老带新”优惠金制作成一张记账卡,让持卡者凭卡领取现金。这样,就可避免老业主签字领钱的尴尬,又方便老业主赠予新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