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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首例低频噪音维权 开发商一审败诉

安徽市场报 | 2008-6-12 8:36:55 | 字体:   | 视力保护: | 评论

日前,省城钱龙生先生拿到期待已久的一审胜诉判决书时松了口气,因为困扰其多年的低频噪音污染一事终于有了眉目。“安徽首例低频噪音污染案能以业主胜诉,身为原告我很欣慰。”昨天,钱先生带着判决书来到本报,诉说自己维权的经历。

2004年11月1日,钱先生购买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花园5栋2单元B号商品住宅房一套。房屋交付使用后,钱先生很快搬了进去。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只要在家就能听见“嗡嗡”的声音,夜晚尤其明显,压根没办法休息,其精神上颇受折磨。后来钱先生发现自家三间卧室正下方的负一楼居然是配电房。随后钱先生多次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交涉,但都没有任何结果。于是钱先生只得搬离东海花园,并且将房屋出租,可很快几任租房者都离开不愿再租,这让钱先生很是烦恼。“噪音对建筑有着很强的穿透力,如果人长期受到低频噪音袭扰,容易造成神经衰弱、失眠、头痛等各种神经官能症。”钱先生在询问有关专家后,准备为自己的房屋讨个说法。

合肥市环保局经开分局上门检测后认定,困扰钱先生家房屋的低频噪音超过国家标准。2008年2月15日当地环保部门向房屋开发商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但开发商并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无奈钱先生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3月25日,合肥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安徽首例低频噪音污染案。记者在钱先生提供的民事判决书上看到,被告合肥东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钱龙生楼下负一层的配电房采取减震、降低噪音措施,使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消除原告住房内的噪声污染。同时赔偿钱龙生房屋租金损失112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可能大多数业主遭遇这样的事情后都忍气吞声,认为和开发商叫板很难有什么结果,我奔波几年就是想证明,咱老百姓遇到问题,还是有说理的地方。”钱先生说,他想通过本报呼吁,如果有市民遭遇类似情况,要学会用法律手段为自己维权。

关键词: 噪音 开发商 低频噪音 噪音污染   作者:佚名 | 编辑:XAFDC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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