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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贷”政策引发退房潮

南国城报 | 2008-5-9 14:00:58 | 字体:   | 视力保护: | 评论

最近,南宁的普通购房者蔡女士有点烦。在购买隆源·国际花园房子之前,她一直认为自己不会被界定为“第二套房”置业者,但在签订购房协议后却被银行要求以“第二套房贷”来执行首付和利率。事实上,“第二套房”政策在2007年9月27日提出再到下发“补充通知”的几个月里,由于没有具体细则,南宁很多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协议时认为自己属于首次置业,但在办理贷款时被银行认定为第二套房子,须要补交首付款和提高利率。受此影响,部分购房者由于资金不到位等原因要求退房,可大多数开发商却拒绝退房。“第二套房贷”的政策困境让购房者和开发商进退两难。

遭遇政策困境买家进退两难

2007年11月,蔡女士在西乡塘鲁班路的隆源·国际花园看中一套约113平方米的房子。但早在2004年,蔡女士的弟弟就用她的名字在埌东购买了一套约30平方米的小户型,至今还有几万元的贷款没还清。如果购买这套房,能否按第一套房的标准贷款,蔡女士犯嘀咕了。

摸不着北的蔡女士向隆源·国际花园的置业顾问咨询。“当时置业顾问说,只要我们将第一套房的贷款还清,这套房的购房合同署我们夫妇二人的名字,就可按第一套房的情况贷款。”得到置业顾问的肯定回答后,蔡女士夫妇悬在半空的心终于落地。12月15日,蔡女士在该楼盘的售楼部签定了购房合同,单价约4400元/平方米,30%的首付款约15万元。然而,2008年元月初,蔡女士接到置业顾问的电话,称银行认定这套房为第二套房,要求蔡女士短期内补交首付款5万元,并提高贷款利率。

“现在正是年关,家里要用钱,叫我一下子拿出5万元比较困难。没办法,我们只能选择退房,但置业顾问说不给退,现在我们都不知如何是好。”蔡女士疑惑地说:“至今为止,南宁市各大银行的细则都没出台,从何认定这套房子就是第二套房?如果是以去年国家出台的房贷新政为标准,那为何我们购房的时候,置业顾问未做提醒?”遭遇这一困境的并不仅仅只有蔡女士一个人。据了解在南宁,仅仅在隆源·国际花园就有8个和蔡女士一样,在签订购房合同后,被银行告知需提高贷款首付和利率。联发·尚品的策划经理刘华告诉记者:“据我们市场调查,2007年10~12月间的销售出去的房子,现在去银行办理贷款按揭手续时,都会有购房者因被认定为第二套房,需要补交首付款。只是不同的楼盘,人数有所不同。”

世道低迷大多拒绝退房

“房贷新政对楼市肯定有调控作用,这也是政府的原本意图。但在这个事情上,开商其实和购房者一样,都属受害者。”代理隆源·国际花园的零距离营销项目总监夏光文也在喊冤。“蔡女士来看房时,国家的房贷新政出台不久。究竟第二套房是以‘人’还是以‘户’为单位,当时银行各有看法,但都没有具体细则出台。开发商和代理商只能被动的受制于银行,置业顾问向购房者介绍房子时,也以当时银行的说法为准。直到《通知》下来后,各大银行才确认第二套房以‘家庭’为单位。”夏光文说。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2007年9月27日发布通知明确,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房贷款利率提高10%。2007年12月12日,央行、银监会再次出手,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明确“第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政策的一再强硬出台,让楼市非常紧张,开发商加快了楼盘的销售步伐。“很少有开发商会接受退房。首先开发商是一个商人,想把商人收进腰包的钱再掏出来,那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其次,如果答应退房,就代表了客户流失;然后,虽然一套房的首付款是十几万元或几十万元,对一些资金周转不够流畅的公司,购房者的首付款依旧是一笔重要的流通资金。”广西大学商学院财会系主任韦德洪教授说。

同时,市场行情也不容忽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出现类似纠纷的楼盘都拒绝退房。广西大学商业学院教授朱仁友认为,开发商的拒绝退房和目前市场的冷淡也有一定关系。“如果现在的楼市和去年7、8月份一样火爆,开发商会非常欢迎退房,然后再卖个好价格。而目前市场观望风浓,开发商退了房不一定就能找到买家了。”而出现类似的纠纷如何调节?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敬儒彬认为,类似于蔡女士这样情形的购房者,可以套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如果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处没有权利要其支付违约金,因为这种情况,并不是购房者所愿。但如果购房者不想解除合同,那么,开发商就有权要求购房者按相关规定交纳40%或者以上的首付款,执行新政。

细节被忽略遗留麻烦事

目前,距离央行首次宣布房贷新政至今已近4个月,但南宁市尚未有一家银行正式公布房贷新政的相关细则。为何相关细则如此“难产”?

事实上,根据《通知》,第二套房的认定还有不少细节。如人均住宅面积不达当地平均水平者可按首套标准执行,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但是,这些细节在实际操作中已被一一忽略。南宁翼虎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利华认为,即使南宁公布人均住房面积,除非购房者自己去跑部门拿证明。银行、房产局、开发商一般不会去帮购房者鉴定其人均住宅面积为多少。“那么麻烦的事情,各单位能省则省,简单地认为只要买过一次房再买房的购房者,都属二次购房。为何有的二次购房者会被置业顾问‘忽悠’,认为自己尚未达到人均住宅面积,二次购房可算第一套房?那是因为置业顾问首先被有关部门忽悠了。”黄利华说。

除了技术上有困难外,一些部门也有可能因部门利益“架空”房贷新政。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银行客户经理告诉记者,房贷新政不仅“伤”了购房者,也“伤”了银行。“房贷是银行的优质业务,我们总得为有正当需求的购房者留一条变通的路。如何以‘家庭’为单位作为切口,对各大银行而言也是个技巧。”银行和有关部门的一片手忙脚乱,房贷新政在南宁能否顺利落地是一个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房贷新政即使这般跌跌撞撞上路,已让部分投资性的购房者有所收敛,但房贷新政能否真正调控住过热的房产投资,南宁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关键词: 二套房 房贷 退房潮   作者:佚名 | 编辑:XAFDC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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