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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价房政策征集民意 申请人须本市户口

北京晨报 | 2008-2-19 8:59:57 | 字体:   | 视力保护: | 评论

普通三口之家年收入8.8万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总资产少于57万元,将有资格购买限价房。昨天(2月18日),北京市建委对北京市限价房管理办法和限价房申购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准入标准及已购限价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公示时间至2008年2月29日,广泛征求意见后颁布施行。

限价房新政

供应对象:申请人须有本市户口

限价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已购买的家庭全部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三类家庭可优先购买

●1、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市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

●2、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人、严重残疾人、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人员、优抚对象的家庭;

●3、已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自愿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

收入标准:准入标准共分两档

本市城八区申请购买限价房准入标准共分两档:其中,3人及以下家庭年收入应在8.8万元及以下,折合到月计算,如果是普通三口之家,夫妻双方月收入最高约在3666元才可符合标准。此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1.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限价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套型为主,其中一居室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二居室控制在75平方米以下。

再上市交易:5年后交35%收益金

和经适房一样,限价房也要求购房者5年内不得转让,5年内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将继续用作限价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5年后若购房人转让所购住房,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35%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据悉,该比例并可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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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限价房 北京   作者:不详 | 编辑:XAFDC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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