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城里的180余位业主集体拒绝拿钥匙。宣传彩页里说的小区中间的美丽湖泊,到现场一看,面积不到承诺的一半,加上小区水电、道路、消防栓设置不当问题,让水晶城几乎成了“问题之城”。
据业主项先生介绍,去年初,他去肥西路北段水晶城选房子,当初销售员称房子在2007年底交房。小区中间是湖景,宣传彩页上也用鲜艳色彩标出湖面位置,项先生觉得环境很好,就买了一套。但前几天他到现场一看,小区还没有交付,而且小区中间的湖面面积缩水不到以前的一半,取代湖面的平地只栽了两棵小树,令项先生非常不满,找到开发商理论,但对方不了了之。业主代表程思介绍,按照当初的合同,开发商在交房时,有关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应达到使用条件。即其水、电、道路、燃气、有线电视、景观绿化、天然气防泄装置、红外线防盗装置应该具备,但事实上,没有电(临时用电,未作出户),没有水,没有防盗防泄设备,无地下车库入楼安防措施,道路质量差。
随后,记者和项先生来到肥西北路水晶城小区,明明说好小区在去年底交房,但里面工人还在忙活。小区中间的湖面与宣传彩页相比确实少了一大半。在楼边的过道旁,本应是一片竹林,但眼前却是矮小的灌木。最令项先生不满的是消防栓的位置,就设在家门口不足两米,项先生试了一下,门都不能完全打开。另外,水电也没有完全到位。
在售楼部,工作人员承认是存在这些问题,但他说原因自己不清楚,将向上级反映业主的要求。“现在是验收阶段,所有规划都不能改动,项先生如果不想要可以退房。”项先生表示,开发商的做法很霸道,改动规划、延期交房不说,退房对他来说损失很大,因为房价一直在涨,他需要花更多钱才能买到类似的房子。目前,180多位业主拒绝在交房通知书上签字,开始向工商、建委、房产等部门投诉开发商。
安徽律师维权网首席律师高明生表示,开发商景观存在现实和其楼书、沙盘宣传表现严重不一致,这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关于楼书、沙盘宣传视为合同附件规定严重相背离,开发商存在现实的违约和欺诈。另外,按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于房产开发商的规划变更有明确的条文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同时,如果开发商不是因为地震、水灾等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而逾期交房的话,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