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家八部委4月部署房地产市场反腐行动之后,近日省建设厅、省监察厅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规定凡更改容积率必须向社会公示,不得以政府会议纪要形式调整容积率。
此举不仅是为了保证城市规划的统一,也是为了防范规划中的腐败现象。
规划验收重点审查容积率
容积率是指小区内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对开发企业而言,容积率越高,可售的面积就越多,获利也越大。如一幅10万平方米的地块,容积率为2,即可盖20万平方米的建筑,如果容积率改为2.1,则开发商可多盖1万平方米。所以一些开发商在拿地后便通过各种门路谋求更改容积率,腐败也因而滋生。
根据通知精神,分期开发建设的地块,各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筑面积的总和,不得突破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时,应当重点审查总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确定的容积率和建筑面积,面积超过的,应当依法查处。
调整容积率须公示
对于容积率的更改,通知指出,土地一经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也不得依据政府会议纪要调整容积率。确需调整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不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城市总体(分区、专业)规划调整或修编造成地块发展条件变化的;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容积率调整须严格按程序操作,并向社会公示,必要时应组织听证,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底全省组织检查
2007年年底,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将组织全省检查,重点检查本通知发出后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情况。对规划部门工作人员在容积率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按规定程序调整经营性用地容积率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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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容积率落马的官员
2007年1月28日,原青岛市规划局局长张志光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志光受贿案数额高达860余万元,是山东省建国以来检察机关查处的受贿数额最大的厅局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其96次收受贿赂行为,有不少与容积率相关。
2002年,张志光任青岛市规划局局长期间,一家房地产公司在市北区科技街开发建设住宅小区项目。为多建住房,公司向市规划局申请提高容积率,未获批准。第二年初,公司总经理夏某某托人找张志光关照此事,并答应事成后送其200万元人民币。几个月后,张志光大笔一挥,批准了这一住宅项目申请提高容积率的报告。仅此一笔,张志光便从中获利160万元,中间人获利40万元。
2007年3月20日,昆明市规划局原局长曾华受贿案在昆明开庭。公诉机关指控曾华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接受了17家单位的贿赂,非法收受钱物200多万元。而曾的前任胡星和李德昭,也都被地产商“公关”落马。房地产业界人士透露说,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率,这三个决定房地产项目赢利与否、赢利多少的指标就掌握在规划局手中。容积率高一点点,规划红线退一点点,一般人根本觉察不出来,对房地产商来说却可能是数千万的利润。对商业开发来说,容积率就是面积,面积就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