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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析:什么是房产继承权

http://news.xafdc.net    2006-10-17    新安房产网    评论

产继承权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所遗房产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凡智力健全、十八周岁以上,以及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可独立行使继承权,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行使;已满十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继承权由他人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不满十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为无行为能力人,其继承权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一般不得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法定代理人明显损害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无效。

 


关键词: 什么是房产继承权   |    | 作者:不详 | 编辑:唐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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