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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土地规划纲要 国土资源部深入调研

http://news.xafdc.net    2006-9-28    中国房地产报    评论

    “本周调研人员已经出发,主要是涉及到用地大省和一些直辖市。” 9月21日,国土资源部规划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上报的《土地规划纲要》被9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暂缓”执行,国土资源部立即启动规划的调整工作。而深入各地调研则为土地规划纲要调整拉开序幕。

    9月18日,国土资源部部署了近期在全国开展一轮大型调研活动的详细工作,其中对全国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调研成为重中之重。

    上述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负责人表示,此次调研活动一直持续到10月底,主要调研的内容要形成报告,上报国土资源部党组,并作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主要参考内容。

    国务院对正在进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草案提出了新的、更加严格的要求。上述负责人表示:“通过调研后我们将对一些指标进行进一步的细化,使之更加的符合用地大省和直辖市需要。”

    据了解,由于各地在执行土地利用规划时经常突破限制,导致了国土资源部规划修编内容不能符合实际情况,这是国务院常务会议没有通过规划的原因之一。为此,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对2006年度全国各类土地变更情况及以前变更遗漏的建设用地情况进行调查,坚决做到实地变化一块、变更一块、统计一块,做到数据、图件和实地三者一致。此次调研就是要对所有数据进行重新核实补充。

    国土资源部对这次调研颇为重视,调研由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带队,分为多个组赴各地开展。目前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为9人。

    在国土资源部调研工作中,除规划修编内容调研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外,9月5日的国务院31号文(即《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到的内容,如房地产调控、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土地违法问题等也在调研内容之中。

    “我们还要与有关部委协商,对建设用地规模数字进行调整。”国土资源部规划司上述负责人表示。

    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中,除涉及到用地大省和直辖市对建设用地指标有迫切需求外,一些重点部委也有类似要求,如重大水利用地、道路交通用地、铁路用地等,这也是国土资源部需要平衡的方面。 (作者:王伟民)


关键词: 土地 规划纲要 国土资源部 调研   |    | 作者:不详 | 编辑:丁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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